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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引智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工作生活环境,促进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向我县集聚,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出台《盱眙县人才强县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盱眙县委员会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日


盱眙县人才强县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高层次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推动经济转型、加快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对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好更快地实现“苏北十强、全国百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集聚创新创业项目为抓手,加大人才投入、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以人才集聚带动项目和产业集聚,以人才的优先发展推动盱眙创新型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措施
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型、生态型等新型业态,重点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转化重大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来我县投资创业,或与现有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创建研发平台并实现成果转化,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转型、提升产业层次,使全县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速集聚科创项目。大力实施“汇智创业计划”,积极开展“双招双引”活动,重点引进中科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来我县转化成果,投资创业。全县新增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12 个以上。
(二)加快引进高端人才。根据全县产业需求,组织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都梁引才高校行”系列人才招引活动,积极引进企业管理、技术研发,农业科研、推广和经营,养生养老、金融、商贸、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急需的各类高端人才。全县高层次人才新增200人,其中省“双创计划”、省“博士计划”、市“淮上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分别达10人、15人、20人以上。新培养省“科技企业家”50人以上。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新增100人以上。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柔性引进博士或正高以上人才50名以上。
(三)积极提升创新能力。重点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全县的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县政府与10个以上高校院所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加快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两站三中心”建设,建设省级以上创新载体20个。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共建研发平台,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以上建立研发机构。
(四)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加大财政和社会投入力度,人力资本投资超30亿元,占GDP比例超6%,科技人才经费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全社会R&D投入超7.5亿元,占GDP比例超1.5%。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达到0.6%以上。各类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总计超10亿元。
(五)加速创业载体建设。在县经济开发区基础上,重点推进宁淮新兴产业科技园、科技创新产业园、凹土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专业特色园区,建设5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规模化、特色化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科技型企业40家。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5个。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高端人才创业
高端人才主要包括:
A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及相当者;
B类: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创新团队”,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及相当者;
C类: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双创计划”资助人才,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以及在海外学习(江苏省人才办认定的境外世界名校)并取得博士学位者。
1.“天使基金”资助。
(1)县政府每年设立不低于2000万元的天使基金,用于对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的扶持。
(2)凡以上三类领军人才来盱创办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分别在100-300万元、300-5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不含技术入股,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到账)的,其中人才个人出资分别不少于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含)的,经评估审核由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三年后返还。
(3)对于团队层次高、创业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可实施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牵头单位:人才办;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局、审计局)
2.投融资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及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科技创业担保等机构,设立2亿元的国信苏商(盱眙)创业投资基金、55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5000万元科技创新引导基金、1300万元凹土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金融支持。对领军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自主吸引社会创投、风投公司投资的,县政府可配套跟进股权投资,但单个企业跟进股权投资总规模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金融办)
3.创业贷款优惠。鼓励商业银行成立科技支行,对于县天使基金资助的企业,可按不低于天使基金资助金额跟进提供创业贷款,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最大可下浮同期贷款利率的20%。创新到期转贷方式,在科技支行贷款到期并符合条件的,可在结清当期贷款利息前提下,实行转贷。对政府采购中标企业,可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合同到银行进行合同抵押贷款。(责任单位:金融办、招标办)
4、创业载体支撑。根据其从事的产业类型,从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或其他园区闲置厂房中提供不少于150㎡的工作场所作为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免收租金。需要征地的,重点推荐进入宁淮新兴科技产业园、凹土科技园等园区,并优先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指标,土地价格不高于经济开发区土地扶持政策。(牵头单位:人才办;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宁淮新兴科技产业园、古桑乡、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5.税收政策支持。除享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留存部分,5年内由县财政作为企业创新基金全额奖励企业。政府、企业给予人才的各种生活补贴、创业扶持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领军人才新建或购买研发场所所缴纳的房产税,5年内县政府实行先征后返。(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6.享受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责任单位:工商局、科技局)
7.发放专家津贴。上述三类人才创办企业注册经营1年以上或在我县企业工作并经确认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每年在盱工作不低于6个月的,从次年起每年年底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发放期限最高为5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工商局)
(二)支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
1.全职优秀人才生活补贴。对新引进在我县企业、研发平台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县落户并办理社保等手续的(下同),从工作6个月以后开始,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每月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发放期限最高为5年。(责任单位:人社局)
2.柔性引进人才交通补助。我县企业通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且签订合作协议的教授、博士等人才,在合作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果后,经评审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具体标准为:省内人才每人每年5000元,省外人才每人每年8000元。(责任单位:人才办、科技局)
3.简化急需人才引进程序。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列入转企改制名单但尚未实施的事业单位,下同)引进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和用人单位共同拟定方案报县主要领导同意,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和招聘方式、接受报名后,可以简化程序招聘。(责任单位:编办、人社局)
4.建立高层次人才储备制度。成立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重点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提出方案,报县编委会研究确定。(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人社局)
(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
1.配套安居工程。高层次领军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允许企业在建设办公、生产及研发用房的同时配套建设人才公寓。规划建设盱眙“人才岛”,争取5年内建成100套,为新引进在我县企业、研发平台全职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且在本县没有住房的,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住建局)
2.配偶子女安排。来我县创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新引进在我县企业、研发平台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其配偶、子女需要在我县就业的,由县人才办和县人社局协调按其原性质安排相应工作;对原本无职业的,由县人社局根据其个人情况优先推荐就业;其子女需在本县入托或入学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其任选县内公办学校就读,选择民办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解决。(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
3.医疗保健服务。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定点医院。为来我县创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新引进在我县企业、研发平台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健康卡,每年免费组织体检一次。如有需要,优先享受高年资专科医师诊疗,诊疗期间有专人引领,无须排队等候。如有需要,可聘请外地专家前来会诊。(责任单位:卫生局、人社局)
(四)加强优秀人才培养
1.鼓励企业在职人才学习提高。引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时,不受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等条件的限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增加专利、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等要素权重。新晋正高级职称者,或在职取得博士学历获得博士学位者,奖励每人5000元;新晋副高级职称者,或在职取得硕士学历获得硕士学位者,奖励每人3000元。(责任单位:  人社局) 
2.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习培训。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国内专题培训,给予全额资助。(责任单位: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局)
3.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按“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原则,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对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首次达到企业员工总数15%以上、高技能人才比例首次达到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且开票销售和税收增长率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人社局)
(五)支持企业创新升级
1.推进研发机构建设。①经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并实现项目转化的,每家奖励50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家奖励20万元。②经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厅等部门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家奖励10万元。③对获批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后备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
2.专利资助奖励。对于企业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奖并形成产业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0.5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
3.高新产品推介服务。对具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省市“双创计划”人才创办的企业、县“天使基金”资助的企业所开发的货物和服务类产品,政府采购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倾斜。政府采购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体现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产品采购的导向,在评分办法中增设有利于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分标准。(责任单位:招标办、科技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引导。本实施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并组织实施。每年度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当年度的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分工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党委也要切实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建立人才机构和工作班子,指导督促引进企业积极开展引才育才活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目标考核。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实施奖惩。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宣传科学人才理念。定期评选盱眙“金凤凰”和“金梧桐奖”,宣传各单位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加大对突出贡献人才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支持创业、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努力让人才优势变为推动盱眙创新发展的第一优势。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7-8828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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