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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维桥食品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省盱眙县维桥乡招商网 2015/12/23

受盱眙县维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盱眙县维桥食品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盱眙县维桥食品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分为东至维桥河,西至桃园小区,南至规划的泰山路,北至老盱马路,规划面积约1.47平方公里。

3、规划定位:以农为本,推四化

4、产业定位:盱眙县现代农副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集中区。

5、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两廊、一心、两轴、多组团的结构。两廊—-沿维桥河及草涧河形成生态防护廊道;一心—-位于淮化大道西侧,草涧河北侧的企业服务大楼;两轴—-以山水大道、淮化大道为产业发展轴线;多组团---农副产品加工组团、汽贸城、食品销售展示区、食品物流区、水产品交易区、食品科技研发组团。

6、基础设施规划

给水工程:本次规划用水量为0.72m3/d。规划区由盱眙第二水厂与龙泉湖水厂为供水水源,淮河和龙王山水库互为备用水源地。盱眙第二水厂规划近期供水能力达到15m3/d,规划远期供水能力达到23m3/d,龙泉湖水厂供水能力达到10 m3/d

排水工程:区域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规划雨水管网沿道路布置,根据河流、道路走向合理划分汇水区域,分片收集雨水,就近、分散、重力流排入周边水体;园区内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盱眙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尾水去向为维桥河。

燃气工程:盱眙天然气门站紧邻本区,位于山水大道以南,维桥河以东。本区管道由枫杨大道接入。天然气工业利用受工业项目及工艺流程影响较大,用户数量及用气规模较不明确,本次规划仅预留管道。

固废集中处理:园区内各企业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入区企业自行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大气环境方面,园区内废气污染源以工艺废气为主,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园区内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内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及污染物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内排放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水环境方面,集中区内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盱眙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维桥河。根据论证分析,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按规划建设、运行的基础上,盱眙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接纳园区污水,园区污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声环境方面,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随着园区运输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影响将进一步加大,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方面,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园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土壤环境方面,在正常情况下园区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可能会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园区在对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做好园区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影响方面,假定事故条件下,污染物排放会对周边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在落实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园区环境风险基本可接受。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不允许区内企业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如有特殊工艺需要使用工业炉窑,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禁燃煤;严格项目准入,加快产业升级;强化园区监管,严控防护距离;加强常规污染物排放控制、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有机废气排放管理。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园区泵站和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监管,加强企业内特征污染物控制,严格要求废水达到盱眙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接管,确保园区污水最终全部接管至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落实在线监控装置。

3、固体废物处置减缓措施

源头控制实现废物减量化,加强固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安全处置等过程中的管理。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布局高噪声企业及设备的位置;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相应的隔声、吸声和消声等减缓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加强绿化,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降低噪声。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盱眙县维桥食品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后,盱眙县维桥食品科技园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盱眙县维桥食品科技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盱眙县维桥乡乡镇府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13905234648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702

E-mailhcliu@njuae.cn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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